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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老百姓买卖二手房有了参照体系
2002年10月13日23:25
    近年来,随着南通二手房市场的迅猛发展,通城市民对二手房价格行情的关注度也与日俱增。市区二手房目前总体价格走势如何?各区域成交价到底是多少?哪些区位的二手房具有投资价值?长时间以来一直困扰着二手房市场中的置业者们。但从现在开始,随着市区二手房指数系统地建立,使通城的老百姓获得了一个标准且权威的二手房价格参照体系。

    南通市房管局经过长达半年多的精心策划,借助完善的理论基础和成熟的技术支持,于近期推出了“通房指数”系列之南通市区二手房指数系统。南通二手房指数系统是以市区20家规模较大、信誉度高、经营业绩较好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二手房交易资料为统计样本,以季度为发布单元,定期向社会公布二手房价格抽样报告与二手房指数报告。其中二手房价格抽样报告主要是提供这一时期内各住宅小区二手房的正常成交价格(类似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基准价格),表达方式直观易懂,可以直接作为广大市民买卖房屋的参考。而二手房指数报告,其表达方式为点数和样本公司加权平均价,它反映的是南通二手房市场的整体运行态势。

    广大市民在使用已发布的二手房价格抽样报告时,可以按下列步骤操作:第一根据待估二手房的座落,找出对应住宅小区的抽样价格;第二用该抽样价格乘以待估二手房的建筑面积,计算得到一个初步的房屋价格;第三,将待估算二手房与样本的房龄进行比较,并将初步价格作相应调整;第四,将第三步调整后的价格,再加上待估二手房的层次、装修、附属设施等因素费用,得到一个综合价格。这个综合价格就可以作为买卖该二手房的参考价格。
   附:关于建立“南通市市区二手房指数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反映南通市市区二手房市场价格发展态势,准确分析市区二手房市场变化状况,有效地监测市场整体发展状况,现决定在建立“通房30指数”的基础上,建立“南通市市区二手房指数”系统(简称“二手房指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的建立:

   “ 二手房指数”以市区20家规模较大、信誉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为基本统计单位,并从其中确定15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为样本单位;以2002年第1季度为统计基期;以“1000”为基期指数。每个季度,通过计算样本单位的合成指数,与基期相比,推断并发布南通市区二手房价格指数和价格抽样报告。

    二、系统的运作:

    1、目前,我市市区约有100多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保证“二手房指数”更科学、更切合实际和更具指导意义,对20家基本统计单位将视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轮换,并将轮换情况提前予以公布。

    2、被确定为统计基本单位的企业,必须落实专人负责“二手房指数”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报经市房管局房产管理科批准。市有关部门将适时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和组织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3、各基本统计单位在每季末后次月8日前,将《南通市“二手房指数”样本成交调查表》按要求填好后,报送市房管局房产管理科,对有分社、分店的单位要一并统计上报。

    4、市房管局对确定的15家样本单位填报的《南通市“二手房指数”样本成交调查表》及时进行汇总、合成和推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于每季末后次月20日左右,向社会公布“二手房指数”。

    5、每季度由市房管局房产管理科牵头,对样本单位填报的《南通市“二手房指数”样本成交调查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抽查复核的比例不得少于20%,被抽查的单位应主动配合。

    三、向社会发布“二手房指数”,是关系到领导者、投资者、消费者决策的大事,是一项复杂而又责任重大的工作,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各有关统计人员负责。市有关部门每年对“二手房指数”统计、发布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统计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摘自: 南通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文章作者:顾春华 凌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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