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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缓解拆迁矛盾,南京三措施保市民安居
2003年11月4日18:49
  由于南京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拆迁项目集中,拆迁量大幅度增长,而拆迁补偿款与不断上涨的房价形成较大的差距,政策和拆迁安置期望衔接不够完善,影响了拆迁市民的安居,一些被拆迁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凸显。为了规范城建拆迁,确保社会稳定,近日,针对拆迁中的这些矛盾,南京采取三条强有力的措施规范城建拆迁,妥善解决市民动迁矛盾。
  一,严格控制拆迁总量。日前在南京城建专项会议上,对拆迁工作提出“三个确保、一个控制”的要求,即确保重点市政建设项目、老城改造(含危旧房改造)、河西新城区和十运会场馆配套设施项目的拆迁任务,控制一般经营性项目的拆迁。同时对于其他商业性开发拆迁项目一律暂缓,待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再有计划地实施。二,立即对现行的房屋拆迁办法进行调研,并修改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适当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南京目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按照2001年出台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的,但近两年南京商品房每平米平均涨幅超过千元,不能体现“拆一还一、等价有偿”的原则。三,规范拆迁行为。加强对拆迁公司的资质认证的管理,促使拆迁公司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对相关拆迁政策、程序、补偿标准及投诉渠道等方面向市民公开,提高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并强调应以人为本,处理好依法拆迁和有情操作的关系。据悉,现今南京的拆迁安置期由原定的1个月,增加到了3个月。
  今年1月~7月份,南京拆迁面积达132.6万平方米,拆迁户达1.69万户。同时,目前南京拆迁补偿款在5万元以下的占15.45%,10万元以下的占46.6%左右,在15万元以下的约占67.3%,这部分人需要价格低廉的中、小套住房,而南京市场上大多是1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为了解决当前南京房地产市场上结构性供需失衡的矛盾,南京今年将竣工9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提供1.3万套住房;同时,明年6月前将完成首批40万平方米、5000套中低价位商品房;另外,明年还将供应1000套廉租房,以增加拆迁市民的住房来源。           


摘自: 摘自《中国房地产报》2003.10.29  文章作者:张杰 朱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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