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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八成房企“亏损”惊煞税局
2003年7月30日21:57
近来,南京的地皮越炒越热,房地产开发商更是乐呵呵地忙着盖房卖房。然而南京市地税局稽查分局最近正在开展的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专项检查结果却令人惊讶,竟有8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账面上赫然挂着“亏损”两字。

品牌公司支撑税收增长

如果光从税收数目上看,其增长速度比其他税种都要快。去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商缴纳的营业税就有11.68亿元,而2001年时只有5.8亿元。今年上半年入库的这部分营业税也已达6.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8.3%。就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来看,去年上半年仅0.55亿元,而今年上半年已征收1.19亿元。

然而稽查人员却告诉记者,表面上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在不断增长,甚至成倍增加,但实际上,增加的这部分税款主要来源于一些比较正规的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利润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已经长时间未见增长,甚至是“长期亏损”。

流失税款竟成流动资金

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坦言,如今手中有地的开发商等到了百年一遇的赚钱机会,一般行业难觅的10%的项目利润已成了开发商的“盈利底线”,个别拿地早、土地储备充裕的项目在一期高于一期的房价中攀升,40%的利润也不鲜见。对于多数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微利”甚至“亏损”的现象,这位老总只是诡秘地笑笑。

税务稽查人员在对一家已经开发了河西、城东多个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检查中发现了部分答案。该公司近几年的销售收入和预收收入达到数亿元,而仅在2002年期间,申报的收入就少了数千万元,利润也呈负数,员工个人所得税更是扣缴不足。企业在自查以后,遂向税务机关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共计27万余元。然而有证据表明,这27万元的补缴税款还远远低于该企业应缴纳的税款。

只有投入不见利润

一边是乐此不疲地高价竞地、开发新项目,一边是销售收入不见增长。开发商对于买地盖房成本支出可谓笔笔入账,但对有时高达40%的利润却迟迟不愿挂账。销售收入不结转、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费用列支与收入取得不匹配成为房地产业的痼疾。

税务稽查人员日前刚检查了一家房地产企业,该企业申报的2002年全年收入仅7000万元,而税务机关掌握的数据竟是1.8亿元,两者相差甚远!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会急于把销售商品房的收入记入账上,而是以销售结果不确认为由将其收入另外列支,等待下一期项目投入。这样,销售所取得的利润在不入账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了“身份转换”,成为新项目的“成本”,从账面上看,既然企业没有产生利润,不难得出“亏损”的结果,税款也不得而缴。

相关税法即将出台

南京市地税局主管所得税政策的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实现销售收入不结转、成本费用列支与收入取得不匹配是造成开发企业隐匿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手段,所以才导致有8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亏损”状况。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管状况的根本好转,还有赖于征纳双方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他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即将颁布实施《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办法》,有望遏制此现象的蔓延,还房地产领域一方净土,使不法房地产开发商在业已展开的房地产业洗牌中淘汰出局。


摘自: 启东房地产热线 文章作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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