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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峰:房地产市场四大问题
2003年9月23日20:22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9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对全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形势作出总体评价,即全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有所改善,市场供销旺盛,价格基本稳定。
  但刘志峰同时指出,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还不平衡,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特别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一些地方投资增幅过大,有的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有的城市制定过高的房地产投资计划,导致市场供过于求。
  其次是部分地区房地产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地区住房与非住房、高档住房与低价位住房结构不合理、比例不够协调,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不足。部分地产开发企业盲目上大户型、高档项目,超越用户承受能力,销售不畅,空置较高。
  第三,住房供应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尚不能适应居民住房消费的需求,适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还需要建立和完善。
  最后是房地产市场运行、监管和调控体系不完善。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行为不够规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刘志峰指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要实现“六个坚持”。即坚持住房市场化的方向,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供应结构;坚持面向百姓,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坚持加强宏观调空,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坚持在统一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分别决策。

摘自: 2003年9月19日《中华工商时报》  文章作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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