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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3年5月8日11:25
各物业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非典型性肺炎(以下简称“非典”)防治的有关指示和南通市市长丁大卫于2003年5月4日晚所作的电视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治“非典”工作,现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要使用质量合格的消毒药剂,定期对化粪池、下水窨井、垃圾道、垃圾箱、垃圾桶、绿化、道路等进行全面消毒,由环卫所负责清洗的垃圾箱、清淘的化粪池,各单位负有监督、报告情况的责任,各单位应及时报市物业管理中心作信息反馈处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大堂、电梯、楼梯扶手、共用门等公众频繁接触的地方和部位应定期进行全面消毒擦拭,对活动室等公共场所要做好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要对从事保洁、消毒等工作的职工发放口罩、防护手套及必要的预防药品和物品。
    2、进一步实施环境整治,要及时清理垃圾和堆放在共用部位的杂物,清除地面污水,坚决消灭卫生死角。
    3、各单位要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宣传栏等,宣传“非典”防治知识,提醒业主和使用人注意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
    4、各单位为防治“非典”而实施合同规定服务以外的必要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应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
   5、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非典”防范和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并完善领导负责制,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当地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的“非典”防治工作。要求各单位在各区域内一有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物业管理中心和当地社区居委会报告;一有外地可疑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时加以控制;一有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置。要严防死守,确保在受托的管理服务范围内,不留死角,不出任何问题。
    6、各单位防治“非典”的落实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职责、采取措施等)务必于5月5日前报启东市物业管理中心。我们将组织专人进行督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不落实本通知的,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摘自: 启东市建设局启建设[2003]37号 文章作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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