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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 让居民明明白白
2004年10月10日13:47
    规范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启东的物管行业对此作何反应?
  物管业主:收缴相对时有争执
  一直以来,一方面物管行业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另一方面业主在缴纳管理费的同时又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收缴相对,双方时有争执。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只想接受服务不愿交纳费用等矛盾一直在物管与业主之间摩擦。
  前阶段,启东市多家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费进行了清收,建都物业公司管辖建都小区、城河新村、名都苑等5个小区,收缴率在70%至90%左右。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清收中发现,由于宣传到位,许多居民能主动缴纳,就连前几年的陈欠款也一并缴纳。但同时,也有相当的业主因为对周围的环境不满意,或对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不满意,或者只是因为看到人家不缴也没事,因而自己也暂时不缴,从而引发了物管部门与业主之间的争执。一些物业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居民在缴纳管理费时,也普遍要求物管部门提高管理质量,让居民交得服气。
  国家规定:物管收费明码标价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规定强调: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行明码标价。
  物业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物管行业:早已实施还需加强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2000年起就在许多小区施行,并一直延续至今,只是项目没有分得太细。”在启东物管行业算是老字号的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2000年开始,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在小区的主要道路出入口,将物管员、收费标准公示出来。近两年,他们还将附有收费明细的物管卡发到居民手中。由于目前物管收费按小区类型划分不同的标准,对应住房面积以平方计收,有些老小区物管费按每平方米0.08元收取,要测算到具体的项目有相当难度。
  启东市城管局物业管理科陈科长介绍,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已经出台,但启东目前施行还有相当的难度。启东的老小区比较多,而且收费较低。目前的费用只能维持卫生保洁、道路清扫、化粪池清掏等基本管理工作。同时小区的配套设施跟不上,要提高服务就要增加设施。而目前启东新建设的小区,执行起来就比较容易。因为如果你提供了停车、健身设施和其它一些令人满意的环境设施,居民也愿意接受这样的服务。至于具体项目的明码标价,物管部门将在近期会同物价部门进行研究。

摘自: 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 文章作者:陈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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