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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砌体结构弱势显现 多层住宅风光不在
2002年10月15日21:3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建筑界约定俗成的方法,建筑的层数一般划分为三大类,即低层、多层、和高层。低层为3层以下,4-6层为多层,7层以上为高层,其中把7-9层称为中高层。但在实际工程设计中,一般又把10、11层称作小高层,超过100米称为超高层,住宅建筑也依此划分为低层、多层、高层等几类。

低层住宅不会成为住宅主流

  从发展来看,在我国,低层住宅建设虽然量不多,在住宅总量中的份额也不大,但因其具有较高的舒适度,一直是住宅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而且今后还会存在;但又因其具有较低的密度,较高的标准,也不会成为住宅的主流,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20世纪六  
七十年代,国内曾对低层、高密度的住宅模式在小范围进行过探索,但终因其不可能达到一般多层住宅的建筑密度和空间环境,及其户型面积大的特殊性,不能广泛适应社会需要,所以多年来一直不能成为我国住宅建设的主流。

  实际工程建设也正如此,一般采用低层的大都用于大户型或环境条件较高的所谓“别墅”型住宅,包括联排住宅,由于其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比较大,占用土地多,甚至每户可做到“顶天立地”的较为优越的环境条件,售价也往往是各种住宅类型中最高的。显然,以上种种因素就决定了其不可能大量建造。从长远发展来看,这类住宅也只能是作为住宅建设中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

多层住宅几乎一统天下

  在中国,多层住宅不但存留时间久远,而且至今仍有相当大的建造量。由于其具有相当高的经济性和居住的适应性,至今在住宅建造量中仍占据相当比重,尤其在我国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几乎一统天下。但如果我们对其发生、发展的历史条件做进一步的考察,并用发展的眼光来做分析、预测,可以发现,实际上这些年来,构筑多层住宅“主流地位“的基础正在发生着变化,并已危及了其主流地位。换言之,多层住宅的合理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有其历史时代的限定,一旦条件改变,其地位与合理性也会发生变化。

  限定其发展的原因或条件是多方面的,包括建筑技术发展的条件限制,材料的发展条件限定,有关人的生活行为,舒适、安全等法则法规的限定以及在此条件前提下的经济性。

砖混砌体结构体系的弱势开始凸现

  与我国多年来采用的多层住宅体系所对应的,是较低工业化建筑水平的砖混砌体建筑结构体系。

  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的住宅结构体系几乎是清一色的砌体结构,其中又以砖混住宅体系当家,其优点是就地取材(粘土)价格便宜,人工砌筑方便灵活,对建造机械设备水平要求不高,而这些正对应了当时中国的情况:初级技术水平,丰富的人力资源,设备装备现代化水平较低等总体技术含量不高的建造条件;此外,在建造总量不大的前提下,建筑材料来源也尚可满足供应。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讲就是建造的水平和效率不高,建筑工业化水平低,这一体系在建造量小,建造周期较长的条件下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一旦社会提出了更高工业化的建造水平需求,即显出其不适应性。正因为这种体系的弱点,20世纪六七十年代曾一度成为建材和建工技术革命的重点对象。如那时为提高建造速度,曾经试验过“振动砖板“,即在施工现场用大尺寸的模式,将砖一块块预先码放在模板上,经振动使浇注的砂浆均匀,制成一大块墙体,整体吊装上墙以提高效率,但终因其质量、结构和构造等问题,难以推广而夭折。上个世纪70年代,为了革掉“秦砖汉瓦”的命,曾大搞建筑工业化,将在欧洲曾大量采用过的工业化预制墙板引入多层住宅,后又因其隔热、保温及防水等构造问题难以解决,又被打入“冷宫”,并使其遗憾至今。

  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为改善砖混体系的抗震性能,又曾出现内浇(大模板)外砌的做法,这虽可兼顾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性能及砖墙保温、隔热、防水性能等稳定的优点,但住宅建筑仍没能摆脱人工现场砌筑。

  我国80%以上的区域为抗震防区,从而对砌体结构的施工与构造要求更为严格,但以人工砌筑加设抗震构造柱的做法,其抗震结构的性能质量要求实难保证,这也是其隐患之一。 

  总之,目前可用于多层住宅的建筑结构体系是建立在较低工业化建造水平上的。当建造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时,其已难以适应,必须走创新这条路。

多层住宅墙体材料的局限性

  出于施工方便和构造简单的考虑,多层住宅的外墙必须选取承重与保温、防水等几种性能最为简单、方便的单一材料。而粘土砖由于基本具备了这一特性,所以长期以来一直被采用,尽管其为了保温而墙体过厚,(例如东北地区住宅北墙50厘米厚还不足以达到理想效果。)平面利用不经济,以及取土浪费土地和燃煤烧制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等缺陷,仍成为多层住宅墙体材料的主角而历久不衰。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大搞墙体改革中,也曾出现了以混凝土、炉渣混凝土、加气混凝土或复合墙体等充作墙体材料,但终因其性能的偏颇或不便施工,或构造不可靠等原因而未能取代粘土砖,而几千年一直称雄的“秦砖汉瓦”,至今似乎还很坚挺。另外,可作为外围结构的尚有粘土空心砖或砌块,虽摆脱了粘土的材源限制,而在保温、防水和开裂等诸多方面却成为推广的重大障碍,至今仍成不了气候,在大部份地区难以取代粘土制品。

  此外,由于加气混凝土、工业化砌块等材料的生产、制造、运输以及价格造成的价格差,使得粘土砖在市场上仍是最便宜的材料,而经济性往往是一种材料存在的最大的“理由”,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新中国建材工业50年来虽历经多次“改革”、立志要革掉“秦汉砖瓦”主要代表——粘土砖的命,而至今仍未能完全奏效,这也是为什么在许多地方,特别是工业化水平低、经济欠发达地区,至今仍是粘土砖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多层住宅适应了一个时代

  采用砌体结构体系使得多层住宅的建安费用最低,使其成为最经济的“物尽其力”的住宅建筑产品。从住宅设备、设施方面来看,一般城市供水(自来水)不经增压即可供到顶层(六层)使用。在城市尚无燃气体系的情况下,如烧煤或烧柴,多层住宅也能勉强适用。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在居民对居住质量尚不可能有更高要求和奢望的年代里,多层住宅特别是5、6层住宅成了唯一选择形式。它的投资最少,所提供的居住条件是在人们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在计划供应、福利分房的前提下,人们只要求有得住,不可能要求住得好,何谈景观、视线、居住环境质量等问题。所以无论是政府(产品供应者)还是居民(产品的消费者)都接受了它,或说只有在这种选择的前提下接受了多层住宅。

  由于多层住宅在一个时期基本适应了当时社会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几十年来已成为中国城市住宅的基本词汇,构成了成千上万个中国城市千篇一律的形象模式。

  作为政策的引导,多年来,无论是建设政策和专业技术规范也都在维护和支撑着这个局面,并至今产生着影响,尽管有些已明显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如有关安全、消防规范,将24米的建筑高度作为设防的底线;再如有关电梯设置的规定,也从生理卫生的角度将高度6层限定为底线;甚至抗震规范也对多层建筑予以“关照”,在8度抗震设防烈度地区只要加构造措施,砖砌体住宅可以做到6层,上述种种无论是从技术经济的可行性,还是相应配置的法规文件,都促使了以砖砌体为主要建筑结构形式的多层住宅在半个多世纪以来成为中国住宅的主流产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居民既有了更高居住质量要求,也有了一定的消费实力,从客观上讲,工程技术、设备与材料也有了更大范围和更高标准的选择余地,所以住宅类型多样化就成了必然。

  换言之,高层住宅、低层住宅(别墅)也同时成为住宅家族的新成员,多层住宅已不可能一统市场,“一枝独秀”了。  

摘自: 中国楼市 文章作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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